新闻传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采访权:传播者通过访问、观察和实地调查的方法采集新闻材料的权利。采访权是新闻自由权,受到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
2. 传播权:传播者在法律范围内有权将从各方面获取的新闻、材料和数据经过写作、编辑后利用新闻传播媒介公开传播的权利。
3. 监督评论权:传播者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有对新闻报道所涉及的人和事发表评论、展开批评的权利。
4. 信息来源保护权:传播者有保护信息来源,不向外界透露消息提供者身份和姓名的权利。
以上就是新闻传播主体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请看图,不好意思因为复制不了
看不全请戳大图,望采纳,谢谢
新闻传播活动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
权力:
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权与公民的知情权
公民、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保护新闻作品的著作权
义务:
新闻报道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新闻报道不得危害社会正常社会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新闻报道不得危害公民合法权益
新闻报道不得妨害司法公正和司法秩序
依法依规做好新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