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户失踪村里有权利收他的银行存折吗??

2025-05-15 06: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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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五保户则证明其无法定继承人,虽然你作为侄子,但是在法律上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所以你无权继承其财产。就算你是代耕人,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就本案,五保户无其法定继承人,土地作为国有财产,在其失踪后,集体有权利代为管理,如果其回来,村集体应将使用权归还。你想承包需和村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