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

2025-05-17 21: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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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回答(2):

一、办不动产证要哪些材料
1、办不动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办不动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不动产证的流程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
2、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按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