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在的法律法规,刑事案件没有要求通知被害人参加法庭审判要求。刑事案件只是由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涉嫌犯罪,应当按照规定如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你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你属于这个案件的原告,作为原告应当通知你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如果刑事已经判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1、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和检察院都有义务通知被害人参加诉讼。
那个你得看具体案情,如果你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赔偿,那么的确没有通知你的必要,除非需要你出庭作供,一般不需要通知你的。
你想知道审讯详情,你需要自己去检察院或者公安局了解。或者自己去法院听审。
不可以啦,你可以去法院去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