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6000不还 我可以去起诉吗

2025-05-15 06: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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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回答(2):

当然可以,需要注意的是起诉需要有借款证据。银行打款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或者借款合同等,可以证明他向您曾借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