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出外被抓,说明违反规定,应当没收保证金并且刑事拘留、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你好,这个有一定的后果,会接受相关的处罚的。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擅离当地,得随时听候传唤。那么这个是会接受处罚的,严不严重得看案件等具体情况才能判断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没有犯大的错误 应该没什么大事 要是家里有关系的话还是可以继续取保的
问一下啊:取保候审分为物保和人保。不知道你的朋友是哪一种?如果是物保的话,估计保证金要被没收;如果是人保,保证人可能也会受到牵连。
我还是有点奇怪,被取保候审后,执行机关会告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注意的事项,你朋友怎么会不知道?如果他们没有告知的话,估计你朋友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