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没有的。
最高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 (1995年1月29日 法复[1995]1号)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应该赔偿。刑事拘留的时间、和逮捕的时间要赔偿。如果执行刑期了要赔偿服刑的时间。
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