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仲裁地需要看合同双方具体如何约定,如果约定不清楚,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同时仲裁约定无效。
属于法律上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应该根据诉争的案由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则要看合同是否规定了管辖的法院,如果规定了归乙方的法院管辖,则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否则,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仲裁地和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仲裁地是指以仲裁方式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时的仲裁进行地;仲裁机构所在地是指仲裁机构所处于的位置;
2、状态不同,仲裁地是可变的动态的;仲裁机构所在地是不变的静态的;
3、范围不同,在法律允许异地仲裁的情况下,仲裁地的范围大于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所在地和仲裁地即不是同一地了。
仲裁机构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常设仲裁机构、临时仲裁机构以及专业性仲裁机构等三种类型。
《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通过仲裁解决的,合同中应该约定仲裁的管辖法院,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申请仲裁是不受理的。
对于合同履行支付价款方可以考虑选择仲裁,对于合同履行收受价款方,不建议选择仲裁。总之无论约定在哪里,只要约定明确即可。
法律分析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管要约定在哪里仲裁,只要双方说好了,那就是可以的,对于仲裁机构一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要是双方都各抒己见,没有统一意见的话,那么在约定仲裁机构的时候,如果是我国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那在仲裁地点的选择上可按下面的考虑:
1、在中国仲裁。对于中国当事人来说,这是最理想的仲裁地点。
2、在第三国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到对方所在国仲裁时,可以共同选择在第三国或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
约定合同仲裁条款注意一定要写明仲裁委的名称,不要写错;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仲裁地只能选择一个,并且仲裁委员会要明确、具体,否则仲裁协议无效,等于没有选择。
2、选择两个仲裁机构也属于选择不明确,也是无效的。
3、可见,只能选择一个仲裁机构,是惠州仲裁委员会或者上海仲裁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在签订仲裁协议时,仲裁地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否则仲裁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