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曾予另一方后还算共同财产

2025-05-18 05: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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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婚后一方接受不动产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接受的一方。
  2、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1款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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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去做公证,公证后算个人财产。

回答(3):

一般不算,但具体要看赠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