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不构成累犯,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故意犯罪的构成累犯,指的是犯新罪。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漏罪,一般检察院会要求退回补充侦查,法院也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待侦查完毕,会追加这一罪名起诉,法院会合并前罪与漏罪进行审理。
如检察院拒绝补充侦查,法院也不能对该漏罪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