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这种规定是不合法的,属于违法条款,是不生效的,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