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没有通知下捸捕证可以开庭吗?

2025-05-04 1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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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刑事案件未批捕后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立即释放,二是继续侦查,在继续侦查的情形下还是有可能被移送检察院再次申请批捕或者审查起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回答(2):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起诉到法院的,可以开庭。
有些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检察院就没有批捕。变更强制措施后,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依然要起诉到法院、并开庭审理。

回答(3):

可以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