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谩骂,然后先动手,把我婆婆脸和脖子抓破了,门牙缺了一角,为了自卫把对方的手指咬伤了,对方要

我方赔偿医药费,你说赔偿多少合理?是否防卫过当?
2025-05-20 08: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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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婆婆去验伤,如果有证人证明是她先动手,你们最多就是防卫过当,而且可以向她要求赔偿,你们把她咬伤,如果没啥打伤,只是出点血的话,连轻伤等级都算不上,但是你婆婆被打的门牙都掉了一角,可以算轻伤,报案后,如果你们不愿调解,她就可以进去住几天了,至于医药费啥的你们也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你不想多事,就跟她说,当时有证人,有监控,能证明你先动手,而且,你婆婆也被打伤了,她受得只是小伤,轻伤都算不上,想息事宁人,就算了吧,如果不愿,那就法院见。记得要尽快带你婆婆去验伤,过了时间就没用了,还有最好找到证据证明是她先动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