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的处境,确实让人不舒服;不过,造成这种现状,也有你自己的原因,是你的退让、纵容,软弱造成了今天的局面。试想一下:一开始,你就对他的这种无理无礼要求,严正拒绝,甚至跟他大吵一架,他就不敢得寸进尺。
二、美好婚姻生活,需要双方的调整。大家要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尽管你老公小家子气,如果你能正面理解,且善于正面引导,他的毛病也是能慢慢改善的。你们之间缺乏开诚布公的交流,时间一长,互相之间有了隔阂。如果再不好好谈谈,你的婚姻真是要走到尽头了。
三、既然要离婚了,你就死马当作活马医,明确告诉他,你不想再这样生活下去了!如果他不想离婚,那就必须在行动上有所改变!你明确说出你的要求、想法。也明确告诉他:如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可能继续跟你过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的!不管时间长短,这婚是离定的!
如果他真的看重你,珍惜你,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如果你真想离婚,也请你想想,他到底不好在哪?特别是,他有什么好?你真的努力挽救过这段婚姻了吗?你自己对得起自己吗?
四、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关键的一关。证据不仅仅是有效,而且要保证在诉讼过程中能给对方一个沉重的打击,以证据说话,证明自己需要证明的事情。那么,离婚诉讼中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以下是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三)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四)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
(五)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等证明材料。
(六)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λ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且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五、依你所述,你可以通过二种方式离婚;
第一种是通过二次诉讼的方式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是不准的,那就再等6个月,再起诉,第二次,如果你坚决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也就准许了。
第二种是通过分居二年的方式离婚。那么又怎么证明来夫妻分居两年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
在实践中,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夫妻分居没有第三人和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各执一词,会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或不予认定双方的分居事实,便不能适用认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因此处于分居状态的当事人应该留心收集分居期间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
我建议你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订立分居协议,在法庭上提交的这一证据的,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夫妻分居的事实。
家庭暴力、分居、外遇或者说重婚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至于你讲的这些,还不足。但是你可以起诉,最多两次就可以判决你离婚了。
我国认定离婚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你要取证就围绕这个来进行。你们俩性格不合,亲友的证言,你们发生争执当地组织和派出所的调解书面记录,如果打架了,伤情鉴定等。你现在可以起诉,到法庭上主张你与他感情破裂,有条件的话还是最好情个律师,在离婚之前事先想好关于财产分配可能争取到的份额。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 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