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了劳动合同,立即辞职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吗?

2025-05-01 19: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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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2、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回答(2):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回答(3):

提前一个月已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一个月后就可以离职,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合同时约定了竟业限制,也约定赔偿金,那你在一定期间内就不能从事本行业,如果你违反就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竟业限制期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回答(4):

这要看你签的合同是不是由劳动局规定的,现在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伪造的,立即辞职应该会扣你几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