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期间,原判决还没有生效,是不能执行的,法院的执行只存在两种情况,执行生效的判决、调解协议和先于执行,即使在上诉期间对方要求执行,法院都不会理会,因为我国的法院的内部程序,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的,原审法院的审理法官还需要确认或者执行庭还要审查判决书是否生效,因此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对方直接来找你,想执行,不用理他。
上诉你要拿出有利的证据才能影响原判,不然还是维持原判,上诉都有个时间性的,就是不满本诉讼可以在多少多少天以内上诉,如果别人有强制执行的话,可以不管你。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原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审查期间并不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当人民法院经审理再审申请后,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并经院长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意决定再审后,才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否则原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仍应予以执行。
起诉期间,原判决暂停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