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久性使用权房可继承。
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
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
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
希望您能自行去律师行进行咨询,因为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且您的表述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以至于不够全面、清楚。咨询的费用相对于您房产而言,已经十分的小,且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如果出错了造成您的损失,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下面的观点仅为个人观点,如有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你们主要的问题在于,1998年的讲您的产权放回到你父母名下
虽然在1995年或1996年的时候 经过了公证,但是,您1998年的行为虽然使您享受到了动迁的补助,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您放弃继承到的房产的行为,产权已归你父母所有,因而,单纯从法律上讲,您的兄弟包括您的妹妹都拥有法定继承权(不是说您之前的公证无效力,因为1995或者1996年的公证文书已经得到执行了,已经分完了)
但是您之后产权归您女儿的行为,由于您阐述得比较简略,我没有很好的理解,如果您要辩论的话,只能称是您父母又将该产权赠送给您女儿,而且已经过户,方能避免被当作遗产。
此外,我想说,作为您的兄弟、妹妹应该都知道实情,所以才提出只要2万的赔偿,2万在上海也就是一平米房子的价格吧。正所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还是由您出面跟家人好好说说,和解方为上策。倘若镇不住的话,可以聘请律师同行,上法院是最后的途径
这房子属于你女儿,其他人没有权利的。至于你考虑到历史原因,给点“补偿”给各位弟弟妹妹,是你厚道。点击“上海小律师”(用户资料)有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