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1.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和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