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发票来东莞可以报吗

深圳国税发票来东莞可以报吗
2025-05-16 11:35:2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只要是正规发票都是可以得。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当地的企业如果发生建筑业劳务,或是转让、出租异地土地使用权、销售、出租不动产,应于劳务发生地或土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开具属地的发票,对不能自己开具发票的,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因此,你司取得当地企业提供的异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要看具体情形,是否应由在异地开具。

回答(2):

可以的。销售货物的发票是不分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