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问?一,他有什么权利扣留你的员工?他是执法人员吗?二,他有什么权利对你的员工做出罚款一千元的规定?谁给他的这个权利?更何况他又有什么权利罚款公司2000元呢?哪条文件规定的?就算有条文规定,他也没权利处罚你,那要有法律部门来处罚。
走正常途径吧,这事其实和你们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纯属胡搅蛮缠,如果对方因为这件事情而不给结帐,这明显属于违约,要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的,而且对方公司也没有罚款的权力,要罚款也是由公安局派出所来罚
一点关系都没有。难道员工下了班在外面杀了人,还能让你去坐牢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