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这样的,原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应该和你签新合同的,但是没有签订新的合同,此处应该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最后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适用这条的话,那么你们是已经视为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而且在这原合同期满以后的一个月后到一年之间是适用双倍工资适度的,也就是从原合同期满后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有基本工资都是要发两倍的。 希望以上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