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解释规定通知》(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权转移书据征税范围: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产、产所权转移所立书据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 B企业与A企业签订其持C公司股权偿转让给母公司A协议涉及企业股权转让A、B企业均应该协议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企业所税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税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物资产、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收入 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规定除外 根据述规定B企业C企业股权偿转让A企业其股权用于捐赠应视同转让财产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缴纳企业所税 《企业所税》第六条规定企业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各种源取收入收入总额包括:……(八)接受捐赠收入; 《企业所税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税第六条所称企业非货币形式取收入应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值 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税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指企业接受自其企业、组织或者偿给予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捐赠资产期确认收入实现 A企业取B企业偿转让C企业股权应按该股权市场价值确认捐赠收入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