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失业保险金是因为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失业了而领取的,是属于保险。买断是职工与个人签定的合同,从此之后与单位不发生关系,就是单位没你这号人了,而补偿的工龄款。不是一回事。我倒觉得,单位这些年才发给买断工龄钱,是不是应该给点利息啊。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自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普及以后,买断工龄就被法律所禁止了。《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所以,题目中所说的买断工龄应该是养老保险在临近退休时不足十五年,为了办理退休一次性缴足十五年的政策。济南政府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