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清风乡宋湾村不动产证什么时候能发下来

2025-05-14 13:22:2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已经在纠错和制证阶段了,预计10月底前开始发放。

回答(2):

咨询上级相关领导。

回答(3):

农村全面实施办理房产证的目的:  1、目前,全国还没有普遍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在没有开展的地方,土地使用证就是房屋唯一合法的文件。  2、在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地方,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的作用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文书,是办理房产证的前置条件;房产证是记载产权产权、建筑面积的法律文书。  注意的问题:  1、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必须是当地农村人口;  2、带上你的宅基地证,和你的农民身份证明3、办理农村房产证明到当地乡镇国土、村镇建设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