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什么原则

2025-05-12 0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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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条件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national treatment principle)WTO的基本法律原则之一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

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第二,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

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

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扩展资料:

原则介绍

外国产品进入到另一成员方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于对相同的本国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费用,在关于商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进口产品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

关税减让原则:通过关税减让,降低关税,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经过多边谈判在互惠基础上达成的关税减让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任何成员方都无权单方面改变,某成员方在特使情况下要提高本国关税,必须与有关成员方谈判,并给予赔偿。

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

国民待遇原则严格讲就是外国商品或服务与进口国国内商品或服务处于平等待遇的原则。

注意事项:

其一,任何成员不能以某种产品不受关税约束而本身又可对该产品征收更高关税为理由,对其征收更高的国内税。

其二,国民待遇必须在每宗进口产品案中都得到履行。因此,不能以某种产品获得了其他方面更优惠的待遇,或该产品出口国的其他出口产品获得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理由而对该产品实行歧视。

其三,当某种产品在一国内不同地区享有不同待遇时,其中最优惠的待遇应给予进口相同产品。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民待遇原则

回答(2):

他想起诉这个商人。请问,你他这样的外国人,在中国提起民事诉讼与中国人的诉讼权利一样吗? 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我国工作、生活以及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发生矛盾、纠纷甚至到法院打官司的机率也就增加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涉外民事诉讼仅从诉讼主体来看,是指原告、被告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也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性,本条也规定了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即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这两项原则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同等原则。本条第一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享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有两个含义:一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有同等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二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享有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相同的民事诉讼义务,不能因其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而有所歧视或者给予特殊照顾,这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例。 对等原则。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实行同等限制。对等原则是国际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对外处理国际事务的一项基本政策,目的主要是为了各国间相互尊重主权,有利于各国间平等交往。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中实行对等原则,一方面可以维护我国的主权,另一方面也能保护我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外进行民事诉讼时的合法权益。例如,我国公民在某国进行民事诉讼,该国法院对我国公民采取歧视态度,不允许我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那么,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该国公民的民事诉讼案件时,也同样不允许该国公民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