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驾驶证实习期是4月26号到期,也就是说26号之前拿去扣了,然后26号以后,分数又回来了是吗?

2025-05-02 03: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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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6号前扣分了且未满12分的,在26号前把罚款缴清,那么26号后,分数又回来了。
若尚有罚款没有缴清,记分转到26号后的那个记分周期就是说分数不会回来的。若26号前扣分满12分,需要去参加学习考试合格后,分数才会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回答(2):

记分周期结束后又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