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违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应足额发放,不得扣留或变相扣留;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超岀部分按加班工资计(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延长劳动时间每日不得超三小时;每月不超三十六小时);服装费和培训费不得由劳动者交纳(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建议:如果想继续干,先容忍,必竟劳动者是弱势,但要收集好拖欠工资、加班、服装费等证据。在辞职时一并主张,必要时投诉举报。
但是现实很无奈,老板可以说:“你可以不干,在这里要守规矩”大部分人都忍了!这个回答希望能高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