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会,甲有杀人故意,也实施了投毒行为,虽然中途加入了丙的因素直接导致乙的死亡,但是即使排除丙的行为,假的行为也能单独致乙死亡,这种情况下,刑法不强调死亡原因,只看死亡结果。正如两人同时对一人射击,一颗子弹造成了乙的死亡,刑法不会去管是谁的子弹致其死亡,两者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所以,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不会被判刑,因为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理由如下
介入因素异常。虽然足以致死,但是有介入因素,即丙开枪。该介入因素是甲投放毒药时无法预料到的,投毒也并非会衍生出丙的开枪行为
介入因素贡献率100%,开枪足以导致乙的死亡。
综上,无因果关系,因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