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问题纠纷《跪求有经验的律师来详细解释》愿高分求解!!!

2025-05-17 18:05: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祖辈的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建筑,集体是可以收回并批给其他村民建房使用的。
如果你堂兄在农村没有自己的宅基地,依法是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宅基地。但不是要回以前你这块。

回答(2):

1、房屋土地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2、如果对方没有登记的,
3、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

回答(3):

楼主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首先,根据楼主的问题,该处宅基地上楼主的前辈们应该没有建有任何建筑物?
其次,不知你父亲是否在世(请恕冒昧),如果仍然在世,则该宅基地自然归属于令尊或者令堂无疑。如果令尊与食堂已经仙逝,那么楼主对该宅基地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如果楼主的前辈在该宅基地上建有房产,则楼主对于该房产享有继承权,并享有对该宅基地继续使用的权利。如果该房屋被村民强制拆掉,则楼主可以请求村民赔偿自己的房产损失。
总之,如果楼主现在已经是城镇户口,则不建议楼主去与村民争夺该地,城镇居民无权获取宅基地使用权的;如果楼主的户口仍然在农村,则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这个与村支书的换任没有关系。

回答(4):

原有的地契证,应该无效了(30年前的)。就要看1987年该宅基地登录给谁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别太烦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