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首相应审查原劳动合同的相关续签的约定。如果存在续签的理由公司应该给你续签合同。到期不给你续签的可以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原劳动合同没有续签的约定,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同意续签的话将自动解除,也不存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3、建议在当地咨询专业律师。
老兄,如果是合同到期,就看原来合同里“续签的条款”是怎样约定的,如果是没有约定的话,不存在是解除合同的。
如果是到期的合同中有“续签的条款”,单位不肯续签,则是单位违约,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如果单位不肯,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一般会受理的,因为你是弱势的一方。顺便祝你成功!
附:续签的条款例子“若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在原基础上自动续约,聘用期限及工资待遇等按照哂协议的相关内容执行”等
建议个人不要主动要求提出,因为自己要求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单位不续签的要支付你经济补偿。
找当地劳动 仲裁部门投诉。
当然,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要是公司有其他人跟你情况一样,最好联合起来跟公司申请比较好,有可能成功。毕竟每过一段时间,政府都要检查公司的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