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老板不愿负责怎么办

2025-05-09 08: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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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30天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2. 申报工伤所需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救治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 既然是工地受伤,如果是农民工,如果是跟随包工头且包工头无用人资质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工伤赔付责任,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则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工伤待遇;

  4.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愿意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则需要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确认劳动关系,确认之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 申报材料完整,劳动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材料15天内出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6. 自受理之日起,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职工受伤情况是否符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条件。

  7.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做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并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

  8. 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符合目录要求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在职工医嘱工伤恢复期全额支付工资和福利;

  9. 工伤认定生效后,且职工伤情稳定,如伤严重可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10. 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可能会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所以必须要等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最终结果生效之后才能进行工伤待遇赔付;

  11. 如伤残鉴定有等级,可享受其他相应的工伤待遇;

  12. 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13. 如果担心工伤认定周期太长,可以直接民事诉讼或者双方协商,但一般赔付金额会少于工伤待遇金额。

回答(2):

工地受伤,公司不给处理怎么办?1、首先保留受工伤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工地干活受伤。2、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查清受工伤的事实。3、申请工伤认定,做鉴定,确定工伤级别。4、申请仲裁索要工伤待遇。

回答(3):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不属于工伤,老板只能给予一定补偿

还有疑问,可以再联系我,祝好运!

回答(4):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