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值班期间不慎摔倒,导致左手骨折。我是公务员,有必要办理工伤吗?

2025-05-04 0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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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值班期间不慎摔倒骨折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是工伤

回答(3):

那还要办吗 在工作时间就属于工商的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