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驶人记12分的,将注销其驾驶证,只能重新报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若是注销,办完注销手续后即可重新报名重学一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