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太原房地产管理局的档案室查询住房情况并开具证明。
无房证明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没有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延续承租或其他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住着下面三种不在核定范围的住房面积家庭也是无房户:职工全额出资按市场价格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职工个人在单位没有分配住房,其配偶在单位承租或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不应是无房户。
首套房证明即无房证明,是需要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房管局开具的,手续费一般为15-40元不等,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的。
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为同一个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一份的。
排队倒是用不着,现在的房产市场不景气。
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 省图书馆往西走 需要排队
太原房产产权档案馆办理,新建路府西街交叉口往北200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