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车辆管理所外事科。 二、条件 (一)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入本市申请换证的; (二)由外省市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本市暂住申请换证的; (三)经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是真实有效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吊销、注销或撤销情形的; (五)申请人累积记分未达到12分的。 三、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申请人一寸白底彩色标准照片2张。 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机动车驾驶证的相片可采用粘贴或数码打印方式。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话打车管所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