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制定了《全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方案》,决定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明确以下4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