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写的是子女的名字。即便是以后父母欠债了,债主也不可以用子女的房子抵债。除非有证据能够证明,父母欠债是与给子女买房有关。
父母给子女买房,视为对子女的赠予,房子为子女个人财产;债主不可用子女房抵债。
应该是不可以的。只能用父母的名下的房产财产来抵押,不能用子女的。
如果父母欠债而且无力偿还的话,儿子是有义务帮着还债的,但是债主想用房子抵债务,是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