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限可以从伤残鉴定结论出来时开始计算。因此没有超期。2。如果该事故对方车处于正常行驶状态,对方没有责任。如果对方从申请重新裁定事故责任角度起诉,情况会不一样。但奇怪的是对方认同了,承认了30%的赔偿,连保险公司也不作声。3。出院后半年休养就能够上班,为什么这个时候不做伤残鉴定不索赔,而要等到一年多后? 是否还另有隐情,这个不得而知。上述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