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叫国营林场。 国有林场的林地、林木等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都是国家财产。我国的国有林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在重点生态脆弱地区和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国有荒山荒地上,采取国家投资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的林业事业单位。 http://hanyu.iciba.com/wiki/762484.shtml#1 国有林场的类型,按经营目的划分,有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等林场;按经营面积划分,有大、中和小型林场;按管理体制划分,有省、市和县属林场;按劳动手段划分,有手工工具、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等林场;按林场所处的地形划分,有山区、丘陵区、平原区、风沙区、湖区和海滩区林场等。国有林场的经营方针是“以林为主,林副结合,综合经营,永续作业。”国有林场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建成速生丰产林基地,不断提供量多质好的木材和林副产品,以及充分发挥森林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等多种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