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由双方达成合意而形成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的。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于2014年1月1日期开始执行是可以的,如果一方觉得不合理,那么可以再协商。
如果你们在协议中约定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2014年1月1日期开始执行,这是合理合法的。
可以认定,协议的生效期是签字之日,自生效起不再变更,但具体的执行日期已特别约定。
该协议具体开始执行的日期为2014年1月1日。
你好,不合理,应该是签字盖章日起执行。
执行的话不需约定,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