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推销员和合同都是有一定问题。
你们签订的合同完全可以算作无效。
1你的小店并未注册,而你广告的性质要求必须为2个正规公司签订,其中1个为公司,1个为广告法人。
2小店负责人栏里你没有签你的名字,你只需在法庭上说负责人不是你而是你父亲,你只是代为管理。这样,在没经过你父亲(真正负责人)的同意而知情下你代签合同,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推销员不愿意打官司,因为关系到他的业绩问题,还有就是由于官司的原因让公司还要出官司钱,更何况官司还不一定能赢,所以你对于推销员的违约威胁完全可以无视的。
怎么说类、你想它无效也可以,笔迹鉴定下OK。有效就双方默认就OK
效力待定
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