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人周日加班没有证据,劳动仲裁委驳回请求合法吗

2025-05-21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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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待遇的,应当对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故如果劳动者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裁决由劳动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驳回劳动者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仲裁请求。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如果确实存在加班的事实,但你手上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加班事实存在,但是用人单位有相关材料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诸如加班打卡记录,签到记录或相关的通知通知文件等,你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阐明相关加班证据在用人单位手里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相关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但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的,将推定劳动者主张成立。另外,考虑到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已经结束,故建议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往我们刚才说的这个方向去主张权利。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