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年销售收入达到了税务局规定的标准,企业财务制度健全,就应该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其实这对企业有好处.
你单位没有进项发票抵扣,那是因为你单位没有引起重视,只要到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企业购买材料,就会取得进项发票的.再说,起码电费就是要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的,怎么会没有进项抵扣呢?
如果你要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你的销售收入达不到税务局规定的标准.
1、达到一般纳税人收入标准的企业,必须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核算不健全,那么就按17%征税,而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收入达标后,就必须办理申请一般纳税人,并且要求财务核算必须要健全!
2、一旦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给撤消,尤其是加入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偷税不申报等问题,及时来年收入未达标也都不撤!
3、现阶段,国家对一般纳税人的控制很严格,一般都不给认定。建议还是保留,认定一个一般纳税人的程序,比新办一个小规模的企业的程序要复杂和严格的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你企业的情况肯定属于三十条第二款的情况(属于超标未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前一阶段全国范围内的核查刚刚结束,国家税务总局对这种情况的掌握还是比较严格的。
可能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看看你企业是不是属于简易征收办法规定的行业。提供几个参考文件。
一、参考该文件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1994]4号
1994-03-2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42号)的精神,现就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对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下列货物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一)国有粮食商业企业销售给军队的粮食、食用植物油和返销农村的粮、油;
国有粮食批发企业销售给国有粮食零售企业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国有粮食零售企业销售给城市居民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二)饲料。
(三)农膜。
(四)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以及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
(五)农药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敌百虫、敌敌畏、乐果、对硫磷、辛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异稻瘟净、杀虫双、杀螟松、马拉松、磷化铝、除草醚、丁草胺和氧化乐果。
(六)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七)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
三、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四、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生产上列货物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不按简易办法而按有关对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上列货物所选择的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除生产上列货物外还生产其他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且选择简易办法计算上列货物应纳税额的,如果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 当月全部 当月按简易办法计税的货物销售额 = ×————————————————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当月全部销售额
生产上列货物的一般纳税人,如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额,应在专用发票的“单价”、“金额”栏填写不含其本身应纳税额的金额,在“税率”栏填写征收率6%,在“税额”栏填写其本身应纳的税额。此种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扣税凭证。
本通知从1994年5月1日起执行。
二、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37号
2000-02-25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由于其外购原材料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造成企业税收负担较高,为了平衡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便于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税收征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同意FGDENG4138
我觉得第一个回答者答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