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关系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把工作包给职工的,职工雇人 的,应当视为单位雇工。 但单位把活包给了几个职工,而其中一名职工身亡,应当认定为工亡,因为只是以承包的方式计算工资,并没有影响到双方的劳动关系。 无论死亡原因是突发疾病,还是工作中意外伤害,都是工伤认定范围。 既然是工亡,当然由广告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承包人也应当以其承包所得为上限承担连带责任,包括死者本人。 而宾馆如果在事故中有民事责任,那是广告公司与宾馆的事了,与死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