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盗窃被拘留15天,第二次在看守所呆了25天,因为我现在的工作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开

2025-05-21 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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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能
没判刑,应该叫盗窃行为。
判了才叫盗窃罪。

不过哥们这毛病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