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计入什么科目

2025-05-10 17: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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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常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回答(2):

建筑物本身没有增值空间,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建筑物,在尚未对外出租的情况下实为企业的生产资料(自用),宜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3号-投资性房地产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所以说建筑物只包括出租,不包括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这种情况。

回答(3):

还是固定资产,不计入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只有三种

1.已经出租的建筑物

2.已经出租的土地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稻丁特训804401818

回答(4):

投资性房地产…因为目的不是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