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受理通知书

2025-05-05 15: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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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 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的是六个月左右就能拿到。
  所需资料
  (1)如果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及递交本人身份的复印件。如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的同有关名称及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ps: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600元。(ps:10种以下商品时收费600人民币,超过10种后,超过的部分每种加收60元。如果不缴纳费用,商标局将不受理其申请。)

回答(2):

商标代理都是先付款,在上报的。他们这种做法本身是违规的,商标局不允许代理公司这么做的,应该先收钱在上报。人家先报了,在收款就承担了不应该的风险了,已经很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