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种类有:一、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无偿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是财产刑罚,主要适用于那些具有贪利动机的犯罪。罚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罚金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一次缴纳或分期缴纳。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之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这是较罚金更严厉的财产刑罚,主要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分子。三、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社会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这是一种资格刑罚,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和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