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2025-05-22 0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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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先预提,后支付;也可以不预提,直接支付。

“短期借款”科目只核算短期借款的本金,不核算短期借款的利息。

计提本月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经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没有预提,直接支付)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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