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被拒申请人可以上诉,但一般情况下不建议提交上诉,因为上诉是递交到AAO,审核更加严格,成功概率很低。宁愿选择第二次递交,之前的被拒记录不会影响第二次递交。
面临这种情况首先要分析一下自身条件是否符合,证据是否可以补强。另外案件的策略、逻辑链政治链是否完整。我接触过大量被拒二次递交的案子,很多问题在于律师的操作不当,本身EB-1A是最考验移民律师能力的,大多数美国移民律师都不专注在EB-1A领域,缺乏经验,对于客户判断也并不正确,这种专业度是需要大量时间和案例沉淀,比如在某些律师眼中成功率很低的申请人,在专业EB-1A领域的律师来讲结果就相反。有时候看到一些被拒案列的陈述很明显会有几处体现出对EB-1A领域缺乏理解。世界500强企业每年都会递交很多EB-1A案件,但都被几家大律所承接了,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选择换更专业律师是一个选择。
此外递交哪个签证中心,被哪位签证官选中也对移民申请结果影响很大。几个签证中心之间成功率有时能有20%的差距。EB-1A判定的自由裁量权相比其他移民项目更大,不同签证官判定也会不同,每个签证中心都会有最严厉的killer,审核要求比其他签证官严厉一大截,遇上这样的签证官就要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出补件,实在不行尝试重新递交,由于签证中心内部配案机制,二次申请通过的概率也会比较大。
所以一次被拒并不代表什么,通过EB-1A申请还是有很大机会的。重新评估可以咨询我。